网优fengj.com
搜索
服务热线
首页 > 拟建项目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裕达煤业有限公司0.9 0Mt/a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裕达煤业有限公司0.9 0Mt/a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3/11/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3/11/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山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裕达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枕头乡苍上村附近,行政区划属枕头乡管辖。井田地理坐标为:北纬:36°10′04″~36°13′37″;东经:111°13′59″~111°17′32″。井田地处山区,交通以公路为主,沿县级公路临(汾)—河(底)向南东50km可至南同蒲铁路临汾火车站并与309、108国道及与大(同)—运(城)高速公路接运。金裕达煤业有限公司委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1年8月30日~9月7日进行了次公众参与公告。由于井田位于龙子祠水源地的准保护区,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一级,矿方随后进行了3期地下水监测,现将工程内容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8号文,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苍上煤矿和金峰海煤业有限公司,整合后井田面积16.1274km2,整合规划生产能力为0.90Mt/a。批准开采2~11号煤层。服务年限44年,在籍人数499人,项目总投资:77260.46万元。采用立井开拓方式,长壁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1)生态环境:井下采动引起地表移动变形、地下水疏干、水土流失以及生态植被的影响。拟采取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工程、生态综合整治措施,恢复地表沉陷、控制水土流失、恢复地表植被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2)水环境:矿井水经混凝、沉淀、过滤、消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黄泥灌浆等用水,开采前期可全部用完,后期回用剩余部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加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地面绿化、降尘洒水等用水。
(3)声环境:针对不同产噪设备均采取了基础减振、房屋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
(4)环境空气:工业场地锅炉配湿法脱硫除尘器,除尘效率98%,脱硫效率85%。烟囱高度为40m。原煤采用筒仓储存;原煤运输走廊均采用全封闭式栈桥,转载处设有洒水降尘措施,消除了转载、运输过程的煤尘污染,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新(改、扩)建生产线排放限值。
三、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主要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①工业场地锅炉全部安装高效脱硫除尘器,满足环保要求;②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黄泥灌浆等用水,开采前期可全部用完,后期回用剩余部分达标排放;③生活污水采用二级生化加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地面绿化、降尘洒水等用水;④矸石排至矸石场进行处置,采取的治理措施为修建截排水系统、矸石分层压实堆放、表面覆土绿化的处置方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⑤噪声则针对不同产噪设备均采取了基础减振、房屋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⑥矿井开采可能导致地表沉陷,如果对居民房屋产生轻度影响将采取补偿措施,对影响严重的村庄将进行搬迁;煤炭开采后导致井田范围内的民用水井水位下降,将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居民的生活吃水问题;⑦对受沉陷影响的耕地及林地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确保区域生态环境不受影响或将影响降低到程度;⑧矿井工业场地进行绿化和美化,厂区绿化系数达到20%,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裕达煤业有限公司0.9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工程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项目所采用的工艺先进,总体清洁生产水平高;在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山西省环保厅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可以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或将不利影响降到限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带来的影响是区域自然环境体系可以承受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裕达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贵海 联系方式:13935794871
环评单位: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冯蕊 联系方式:0351-4116756
E-mail:msyhp@tom.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围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本次公示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打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且信息未经网优设备网证实,仅供参考。
关于网优fengj.com | 付款方式 | 400客服:400 622 1112 |  热线:0799-666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