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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阳煤矿分公司180万吨/年矿井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9/10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9/1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山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阳煤矿分公司180万吨/年矿井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阳煤矿分公司在承接项目初期,即2014年3月19日在晋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jchb.gov.cn)进行了次公示,公告本项目的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再次公告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阳煤矿分公司位于泽州县西北直距约11km处的大阳镇向东村、上村一带,井田南部区域位于泽州县,井田北部位于高平市,矿区行政区划属泽州县大阳镇管辖。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阳煤矿分公司前身为泽州县大阳煤矿,是一家开采多年的地方国有企业,始建于1980年完,规模30万t/a,2003年至2006年作扩建为150万t/a。 2004年4月,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高效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规模:大阳1500kt/a、唐安1500kt/a);2004年10月22日,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以晋环函[2004]391号文对两个煤矿的150万吨/年高效机械化改造项目环评进行批复;2007年4月3日,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对大阳煤矿出具了环保验收意见。 2009年,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60号《关于晋城市直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阳煤矿分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井田面积19.101km2,批准开采3~15号煤层保持不变,设计生产能力150万t/a保持不变。 2012年,该矿换发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212 20050840),批准开采煤层为3-15号煤层,批准生产规模150万t/a,批准井田面积核准为17.7974km2。 2012年5月27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2]543号文件“关于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阳煤矿分公司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核定本项目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井田面积为17.7974km2,批准开采3#、9-15#煤层。由于9-15#煤层无地质报告以及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因此本次评价主要评价大阳煤矿3#煤层。 2012年8月21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对大阳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进行变更,变更后生产规模为180万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工程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大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污染,其中生态影响较为突出。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废气主要来自燃煤锅炉房、筛分车间、原煤堆存、原煤转载及汽车运输扬尘等。其排放的污染物为烟尘、粉尘、SO2等。 2、对水环境的影响 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矿井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等。 3、对声环境的影响 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泵类、风井风机、坑木加工电锯、振动筛、空压机等。 4、固体废物的影响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炉渣和少量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影响对策和措施 (1)锅炉:①锅炉设置:生产区锅炉房内设2台DZL6 -1.27-AII蒸汽锅炉;热风炉房内设2台ZRG1.75/L组合式热风炉;3#生活区锅炉房内设1台DZL4.2-0.7/95/70-AII热水锅炉。②运行制度:冬季所有锅炉、热风炉全部运行,运行120d,每天16h;夏季运行生产区锅炉房中的1台DZL6 -1.27-AII蒸汽锅炉,运行245d,每天12h。③锅炉环保设施:本次环评要求保留现有2台DZL6 -1.27-AII蒸汽锅炉分别配置的SX-6-C-6T湿法脱硫除尘器、双碱法除尘脱硫塔(2台锅炉合用一座直径600mm、高36m的钢制烟囱),保留2台热风炉配套的SX/G-6双碱法脱硫除尘器(配直径600m m、高36m的钢制烟囱),更换生活区锅炉房热水锅炉的除尘脱硫器为高效除尘器脱硫器(配高35m的砖混烟囱)。 (2)筛分车间 现有筛分系统为一级筛分+破碎+二级强力筛分,其中一级筛分+破碎产生粉尘采用ZC144-II布袋除尘器,二级强力筛采用ZC72- 400布袋除尘器,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相关要求。 (3)输送、转载 原煤在转载及运输过程中易产生煤尘的地方尽量采取密闭防尘措施,对产尘量较大的机械设备及各转载点设置除尘装置。在输送机转载点设置喷雾除尘,并辅助机械通风,以此降低筛分间内湿度和煤尘浓度,减轻环境污染。处理后原煤转载、运输系统排放粉尘浓度满足80mg/Nm3的标准要求,经估算终排尘量为5t/a。 (4)储煤 现有储煤采用露天储煤场,采用挡风抑尘网+喷淋装置。本次环评提出储煤全封闭,储量满足满足3~7d的储煤要求,同时全封闭储煤系统设置通风和瓦斯检测装置。 (5)运输扬尘 汽车运输主要为超载抛洒煤炭,引起二次扬尘。本工程主要采用公路运输,环评要求运煤汽车采用箱式汽车,汽车离开工业场地时,对轮胎经过清洗后方可上路,并及时对运输道路路面进行修整,出现损坏及时修复,配备洒水车定期洒水清扫,减少道路表面的粉尘,可抑尘效率70%。另外,在运输道路两侧植树绿化。 2、水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设计处理量为450m3/d,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 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0 m3/d,由于现有处理站未正常运行,本次要求对处理站进行改建,保证生活区污水管道全部进入与正常运行,处理工艺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 处理后水质:处理后的出水水质SS≤30mg/L、BOD5≤20mg/L、COD≤70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值,可作为中水回用。 现有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煤场、道路洒水和绿化,剩余外排,总排口已安装在线装置。 (2)井下涌水 根据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矿井井下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属以煤尘、岩粉为主。本矿正常涌水量84m3/h,涌水量120m3/h。 工业场地已建矿井水处理站:理能力为2*80m3/h,总处理能力为2500m3/d,采用一体化净化器+精密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消,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次新建西风井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00m3/d,采用MSC净水装置+过滤池+消,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由于本矿正在建设90万吨/年洗煤工程,本次环评要求未利用的生活污水和矿井水优先作为洗煤补水回收利用,剩余达标外排。 (3)初期雨水 评价要求煤矿在储煤区地势处设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用于收集初期雨水。 3、固体废物污染对策和措施 煤矿生产固体废物主要有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矸石、锅炉燃煤产生的炉渣、脱硫渣、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本工程矸石送拟选矸石场,矸石堆场利用现有,并完善两侧排水边沟,规范排矸、覆土绿化;炉渣送矸石场单独堆放;脱硫渣送矸石场单独填埋,作防渗层;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含水率70%,与末煤一起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水率80%,作为工业场地绿地肥料、附近农村的农肥。 4、噪声污染源分析 主要高声压级设备有风机、电锯、空压机等,本项目产噪设备比较多,且噪声值也比较大,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坑木加工房、风机、公路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声压级一般在85~100dB(A)之间。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主要从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或加装消声器,对于设施和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隔声处理。如在风机的进、出口及空压机的吸风口加装消声器。强噪声设备均采用封闭式厂房等以减弱噪声的影响。总之,随着环保工程的竣工,本项目的运营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生态环境 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规定进一步的大气、水、固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废水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从而减轻工程排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于无法实现综合利用的矸石,环评规定进行合理排放、填沟覆土绿化,防止自燃和二次污染。工业场地绿化系数为20%。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的要求和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其规模、选址、布局、工艺合理;实现了清洁生产、高效、节能的要求,且充分利用了资源;同时,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实行了作性较强的环保措施,污染物做到了达标排放。环评认为本工程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主要事项: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感觉居住地的环境空气如何?您认为对您生活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你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您认为近年来本地区是否有以下生态环境污染的特征状况?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对您的生活产生何种影响?按照环评的要求,工程全部建成后,虽然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源采取了一系列防治与控制措施,保证达标排放,但仍会对环境有一定影响?您认为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是?等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 公众参与的有效时间 公众参与的有效时间:自网上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20日)。 (八) 联系方式 ①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阳煤矿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大阳镇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203469900 ②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太原市兴华街11号(邮编:030027)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351-6278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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